判决书牵出财务造假案淄博一企业串通银行开虚假询证函,资金问题或未解决
商报济南消息因被盟诚系公司借走大笔资金未偿还,东岳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找到有业务合作的银行,出具了两份虚假询证函以应付年底审计,涉及金额8.6亿元。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曝出6年前东岳集团财务造假的事实,为该公司提供虚假询证函的时任齐商银行桓台支行行长也被判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21日公布的(2020)鲁03刑终86号刑事裁定书显示,2014年底,时任东岳集团财务监管中心副主任、财务总监李滨联系到时任齐商银行桓台支行行长寇海英,希望寇海英在会计师事务所发给齐商银行的询证函上盖章以“应付审计”。此后,负责东岳集团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向齐商银行桓台支行发去了两份询证函,确认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在齐商银行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总金额为9.95亿元。
刑事裁定书显示,截至2014年底,东岳集团旗下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在齐商银行桓台支行的委托贷款金额为1.35亿元,询证函中8.6亿元委托贷款为虚假,齐商银行并没有使用过东岳化工和东岳高分子的资金。
为了能“争取让企业多存款”,时任齐商银行桓台支行行长寇海英在明知询证函虚假的情况下,还是让时任齐商银行桓台支行办公室主任成磊在询证函上加盖了该支行的行政章。据了解,负责东岳集团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集团2014年财务报表中使用了询证函中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金额。此后,寇海英调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总经理。(2020)鲁03刑终86号刑事裁定书显示,因违反规定,违规为他人出具资信证明,寇海英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记者梳理多份判决书发现,让东岳集团身陷财务造假风波的,是由李方学实际控制的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在内的盟诚集团相关公司,盟诚系给东岳集团带来的资金窟窿,不止是虚假询证函中涉及的8.6亿元。
判决书中相关证人证言显示,2012年3月开始,东岳集团结算中心对闲置资金理财,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李方学实际控制的盟诚集团相关公司以归还银行贷款、用于集团生产经营为名,多次从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借款。淄正德审鉴字(2016)第001号证实,2013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东岳公司共计向李方学控制的九个盟诚系公司提供借款29.241亿,盟诚系已偿还其中的14.459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有14.782亿未偿还。
企查查显示,东岳集团(00189.HK)于2007年12月港股上市,是亚洲规模最大的氟硅材料生产基地、中国氟硅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位于淄博桓台,第一大股东为新华联国际,持股比例22.1%。对于盟诚系公司接近15亿元的欠款是否已归还东岳集团,以及该事项是否对集团日常运转带来影响,记者致电东岳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将进一步了解情况,但截至发稿前尚未予以回应。
记者注意到,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法院3月19日刊登的公告显示,2020年2月17日,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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