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强化措施狠抓“大班额”问题化解工作
近期,市教育局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瓶颈,列出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狠抓“大班额”问题化解工作。
针对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不充分,尤其是城区公办幼儿园“一票难求”的问题,科学编制《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确保“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中小学和高校附设幼儿园并举办为公办园。督促区县落实“在原有实验园基础上新建3处以上直属公办园”,小区配套园建成移交后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加快推进市直一、二、三幼新园建设,并将老园改造提升,满足周边需求。2019年完成新改扩建幼儿园85处,新增学位8000个以上。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处以上,新增学位3万个以上”的建设任务,组建222个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联合七部门共同推进中心城区重点整治,实行“周调度、月通报”,“一园一案”进行全面整改。2020年对134处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全部整改到位。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区县“民生社会建设要率先突破”的教育事项考核,通过季度考核推进目标落实;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年均招聘公办幼儿教师300名以上,坚持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培养培训,十四五期间专科及以上教师比率达到95%。力争2019年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2020年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针对大班额化解还处在低水平、存在反弹压力的问题,编制并实施2020年解决大班额计划、2019-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提升计划,2021-2025年防控大班额问题规划。2020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4所,2025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60所。目前,全市43所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已开工33所,竣工25所,其他学校正在按建设计划有序推进。继续将区县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纳入“民生社会建设率先突破”考核。严格执行起始年级按照标准班额招生编班;强化学籍管理平台日常监管,严格学生学籍管理,严查违规借读行为,将学生人籍对应情况纳入规范办学行为督查,不定期抽检,每月一通报,确保“人籍一致”,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建立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对涉及34所大校额、82所大班额等问题的学校,“一校一案”,跟踪督导落实,逐校销号,并实行动态监管,防止反弹。力争2019年年底,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含经开区、文昌湖区)中小学基本消除大班额。2020年年底,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中小学全面消除大班额。十四五期间,全市中小学全部达到标准班额。
针对中心城区对其他区县人口“虹吸”明显、学校建设与适龄入学人口的增长不相适应、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突出矛盾,积极与户籍部门对接,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测算,为加快学校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建设工作,2019年,张店区启动9所学校建设项目;2020年,张店区启动6所新建学校项目建设和5所改扩建项目建设;高新区启动第十小学和第三中学建设;2022年,张店区实现11所项目完工并投用,6所新建项目、5所改扩建项目主体完工;高新区第十小学和第三中学投入使用。建立部门联动、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配套小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大于500米、配套中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大于1000米的要求,动态监控、提前谋划、深挖潜力,及时新建改扩建学校。针对中心城区学校校额、班额不均情况,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划片区域,动态优化生源分配方案。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区县、城乡间教育均衡发展,弱化中心城区对其他区县学生的“虹吸”效应,从根本上缓解中心城区学位供需矛盾。2019年年底,调研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供需矛盾问题,完善解决方案。2020年年底,强力推进中小学建设项目,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供需矛盾。十四五期间,完善规划、推进建设,彻底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供需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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