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实行属地交易

淄博日报 2019-08-07 03: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为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更好地服务区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7”体系的优势,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下放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的通知》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实行属地交易。

据悉,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博山、周村、临淄、桓台、高青和沂源分中心,将按照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流程》对区域内“两权”实行属地交易,负责进场资料受理、公告发布、网上交易咨询、结果公示、《竞得证明》电子签章、保证金网上退付及划转、资料归档等工作。(姜乾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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