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月份“一次办好”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淄博日报 2018-10-13 12:25 大字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求,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改革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电政信息办组织各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83个市直部门(单位)对《“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督办单》中应于9月份完成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编组互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基本完成9月底前应完成的改革任务,对长期坚持的任务事项有安排有部署有进展。

1.市直部门(单位)改革任务落实情况。9月份,共涉及74个市直部门(单位)应完成改革任务158项,已全部完成144项,完成率91.1%。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64个市直部门(单位)9月份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占比86.5%;在此,对上述64个市直部门(单位)提出表扬(见附件1)。市政务服务办、市民投诉中心、市知识产权局、市电政信息办、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等10个市直部门(单位)9月份改革任务部分完成,占比13.5%(见附件2)。没有9月份改革任务均未全部完成的市直部门(单位)。

2.各区县改革任务落实情况。9月份,各区县应完成改革任务39项,已全部完成19项,完成率48.7%。桓台县、高青县9月份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在此,对上述两个县提出表扬。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沂源县、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等7个区县9月份改革任务部分完成。高新区、经济开发区9月份改革任务均未全部完成;在此,对上述2个区提出批评。

完成情况数据统计,不包括长期坚持任务事项。

二、好的做法

1.主要领导抓“一次办好”改革。9月29日,市政府印发《淄博市加快“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成立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各区县和83个市直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一次办好”改革要求,亲自抓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2.强化措施加快工作推进。加快成立行政审批局,9月29日,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关于报批〈淄博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方案〉的请示》,待省政府批复后尽快挂牌运行。

3.积极对接增强工作主动。9月10日全市“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推进会后,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对接市政务服务办,推进本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其中,市国土资源局新入驻4项、市商务局新入驻3项、市农业局新入驻2项、市食药监局新入驻1项、市环保局新入驻1项。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9月份“一次办好”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数据分析,市政务服务办、市民投诉中心、市知识产权局、市电政信息办等4个部门(单位)的到期任务全部完成率不足60%;区县任务事项总体全部完成率仅为48.7%,其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临淄区、张店区到期任务全部完成率不足30%。

1.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推进滞后。市政务服务办负责的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接口已开发完毕,但截至目前,除市安监局全面完成自建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和业务对接外,其他部门的数据和业务对接均未全面完成,其中,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对专网对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接意向及工作措施不够明确,对今后工作推进造成影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期完成本单位共享数据需求梳理,影响整体工作推进。

2.“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统筹力度不够。市级对“三集中、三到位”顶层设计非常明确,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各个环节的衔接还不够顺畅,特别对拟不进驻大厅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程序不清晰、牵头单位不明确,影响了工作推进。

3.区县深化“全链条”办理落实不平衡。除桓台县、高青县梳理编制了全部11类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并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其他相关区县均只完成了其中部分工作,“全链条”办理尚未在事项办理层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加快工作推进。未能按期全部完成改革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县,要切实提高对“一次办好”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对未完成事项尽快分析问题、拿出具体的改进方案,确保在10月底前,将逾期未完成任务事项全部落实到位。

2.强化工作统筹。由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尽快明确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对部门提出的不进驻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方案,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统一答复,并统筹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增强专网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力量,为技术保障、协调对接、应用开发等环节提供支持保障,确保信息共享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3.强化协调配合。“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尽职尽责地抓好牵头任务事项推进,坚持从严、从高把握标准,卡紧时间节点,协调各责任单位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及时沟通,主动配合,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共同扎实推进所承担的任务。

附件:1.全部完成9月份“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

2.未全部完成9月份“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

3.未全部完成9月份“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的区县

未全部完成9月份“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

附件2

序号市直部门任务总数全部完成全部完成率部分完成部分完成率未完成未完成率

1市国土资源局6583.3%116.7%00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480.0%120.0%00

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4375.0%125.0%00

4市无线电管理处3266.7%133.3%00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5360.0%240.0%00

6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5360.0%240.0%00

7市电政信息办2150.0%150.0%00

8市知识产权局2150.0%150.0%00

9市民投诉中心2150.0%150.0%00

10市政务服务办5240.0%360.0%00

未全部完成9月份“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的区县

附件3

市编办、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外侨办、市残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民宗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安监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金融办、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市老龄办、市仲裁办、市煤炭局、市农业开发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档案局、市服务业办、市中小企业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淄博市税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国网淄博供电公司、市气象局、淄博海关、市水文局、淄博银监分局、市消防支队

全部完成9月份“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

附件1

序号区县任务总数全部完成全部完成率部分完成部分完成率未完成未完成率

1淄川区4250.0%250.0%00

2博山区4250.0%250.0%00

3周村区4250.0%250.0%00

4沂源县4250.0%250.0%00

5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2150.0%150.0%00

6张店区4125.0%375.0%00

7临淄区4125.0%375.0%00

8高新区3003100%00

9经济开发区200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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