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照亮他们新的人生
社区服刑人员,是我们身边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或是由于一时冲动,或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但他们在司法行政部门监管教育下,在全社会的温暖帮扶下,正在积极融入社会,走上新生。近日,记者走进社区矫正中心,接触多名社区服刑人员,了解他们重新走上新生的历程。违法犯罪让他们原本灿烂的前程变得黯淡无光,幸运的是,社区矫正这一创新的社会治理模式,让他们的新生之路阳光普照。通过社区矫正,他们得以更好地融入社会,更积极地面对生活。淄博市司法行政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积极有效作为,不仅温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心,更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他从阶下囚
转化为创业明星
2012年,桓台县王某因贩卖香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6年3月,王某经法院裁定准予假释,来到桓台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刚回到家乡的王某因为长时间与社会脱轨,未能及时调整自我心态。面对家人、亲戚以及乡村父老,总感觉自己低人一等。尤其是面对等待了自己四年的妻子,他满心愧疚。在长时间未找到合适工作后王某心灰意冷,时常借酒消愁,情绪十分低落。当地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为了避免王某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多次主动上门走访谈话,鼓励他重新做人,积极创业,并用转化、创业典型对他进行教育指导。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逐渐稳定了王某的思想情绪,帮助他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王某交流中了解到,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掌握了一定的机械维修和制作技术,也能吃苦耐劳,便建议他考虑自主创业。2017年2月,王某利用其在监狱服刑期间掌握的技术,与山东某公司以来料加工方式合作,截至目前,王某已成立三处家庭式加工作坊,并以订单入股方式带活了一家停产的工厂。
王某创业成功后,没有忘记回报社会。他在招聘职工时优先录用刑释解教人员。王某说,自己犯错后得到了社会、政府、家人的帮助,如今希望自己能够为社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让其他做过错事也接受过处罚的人多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他从没想过
还能拥有幸福的家
温馨的婚礼,端庄的妻子,可爱的孩子……出狱后的张某从没想过自己还能拥有这样一段幸福的人生。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张某出生在河南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年,张某怀揣发财致富梦来到淄川区打工。在偶然的情况下,他接触到了假钞倒卖并以此为业,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一次买卖中张某被警方抓获。
经过四年的铁窗生涯,张某被假释。远在家乡的父母年迈多病,自己身无分文,一阵莫名的恐惧袭上心头,往事不堪回首,今后的路又该怎么走?
出狱后,张某来到淄川区某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他了解情况时,他还带着强烈的抵触心理,情绪十分低落。他担心社会歧视他,担心找不到工作,无法维持生活。司法所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矫正小组,并且制订了矫正方案和帮扶措施,对其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感化教育工作,消除他内心的不安,增强他面对生活的信心。随着交流的深入,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张某对机械操作和修理有兴趣,便积极打听为他寻找适合的工作。这时,淄川区某公司热情伸出了援助之手,主动接受了他。
有了稳定的工作和生活收入来源,加之工厂同事们也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解下放下了对张某的偏见,与他友好相处,张某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思想包袱彻底放下了。后来,因为优异的表现,张某还被提为工厂的带班班长,每月工资7000元左右。工作问题解决了,但张某对自己的犯罪前科还是有些自卑,一直没有成家。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他已年近40岁,通过中间人给张某介绍了一个姑娘。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彼此都感到非常满意,决定结婚。张某所在工厂的经理还从工厂的单身宿舍中腾出两间给他们做新房。让他们办了一个热闹圆满的婚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重点任务,全力推进组织机构、场所设施、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教育矫正质量,截至2018年5月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文/图晚报记者张丽通讯员姜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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