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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落地了 按照省里规定补贴标准分三档: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淄博晚报 2017-10-25 09:22 大字

晚报讯(记者赵晓雯通讯员卢诺)昨日,淄博市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博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终于落地了。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省厅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市属参保企业职工到企业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据了解,淄博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全程利用网上系统进行。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条件的企业职工可通过“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功能模块(网页地址:http://sdzb.lss.gov.cn/r/2017/10/24/50616.html),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自行提交申请;也可以前往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市属参保企业职工到企业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可通过各区县人社局网站公示信息或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结果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市直及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直:0533-3175905

张店区:0533-2286289

淄川区:0533-5285909

博山区:0533-4251082

周村区:0533-6181736

临淄区:0533-7167920

桓台县:0533-8266789转8166

高青县:0533-6981869

沂源县:0533-3220702

高新区:0533-2326109

文昌湖:0533-60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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