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买单”为失能职工添福祉 滨州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优化政策、放宽门槛,实现了让更多失能人员得到更大的实惠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葛肇敏张丹通讯员安宁赵菡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当前不少家庭面临的现实难题。如果家里有一位失能人员,往往意味着高昂的医疗护理费用和人力照顾成本,这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不堪承受之重。
为解决此类问题,滨州市医疗保障部门积极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全面实行“医、养、护”相结合的新型医疗保障服务模式,从制度上解决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以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需求,致力改变过去“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家庭无力护”的困局。
2018年初,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率先在市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进行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趋于成熟。2019年10月份,长期护理保险由点到面推广,实现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今年7月,市医疗保障局又调整、完善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新政策放宽了准入标准,将长期异地居住失能职工纳入待遇享受范围,进一步完善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如今,“政府买单、职工受益”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优化政策、放宽门槛,实现了让更多失能人员得到更大的实惠,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
失能、半失能的参保职工可以申请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是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一定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滨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实施,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是通过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筹资,并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其中,单位缴费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0.2%的费率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月划转;个人缴费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缴费基数,按0.1%的费率按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划转;财政以上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基数,按照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职工长期护理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简称参保职工)。参保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病情基本稳定,以医疗护理为主要指征,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低于60分(含60分)的,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
另外,为解决长期异地居住的失能参保人员的护理问题,减轻异地居住失能参保人员进行长期护理的经济负担,滨州市将经评估可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异地居住失能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周广福老先生今年74岁,随儿女在淄博市高青县居住。2013年6月8日,他因脑中风后遗症导致全身瘫痪卧床不起,儿女因工作繁忙,不得不将老人送入当地老年公寓。2019年10月,儿子周振通过朋友了解到滨州实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便来滨州为其父亲递交申请,但因当时政策原因导致异地养老院居住人员无法通过审核。2020年7月13日,滨州市医保局专门针对长期异地居住的失能参保人员做出了政策调整,商业保险公司随即通知周振,对其父亲进行了失能评估,2020年8月1日,周广福老人正式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分为“专护”“院护”“家护”三种服务形式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分为三种,分别是医疗机构专护(简称“专护”)、护理院医疗护理(简称“院护”)、居家医疗护理(简称“家护”)。
“专护”是指医疗机构专护病房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院护”是指医养结合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的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含基本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家护”是指医疗机构派家庭医生定期到参保患者家中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或由其家人、亲戚、邻居提供日常连续的护理照料。
8月6日,记者在滨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采访了正在照顾卧床一年多的丈夫的邱春英女士。去年4月,邱春英的丈夫刘冬青患脑部动脉瘤破裂,手术后一直卧床。去年8月,邱春英向单位咨询有哪些减免政策时,了解到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并顺利为刘冬青申请,当年9月份即享受到待遇。“我丈夫目前气管切开了,能够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的最高标准,在杏林养老中心每月能减免8000多元的费用,真是大大减轻了我家的经济负担。丈夫在杏林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每天都有护理人员精心照料他,我非常放心,通常只在休息日过去照看一下,大大节省了照顾家庭的精力。感谢政府,感谢党!”邱春英激动地说。
据了解,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也分3类、7个等级。其中,专护一类分三个等级,每日定额支付标准在150—300元之间;院护一类也分三个等级,每日定额支付标准分别为50元、60元、70元;家护每日定额支付标准为45元。
杭女士的母亲因失能申请了长护险。杭女士对记者说:“我母亲今年89岁了,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通过申请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母亲享受到了院护一级保险待遇,不仅每个月有1500元的保险补贴,也让母亲享受到了养老机构的优质护理,为一家人解决了后顾之忧。”
家住安康小区的郑功芝2004年患脑出血,半边身体不能活动,去年6月在单位领导的介绍下申请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每月都会有1300元左右的护理补贴打到其社保卡上,切实减轻了日常家庭护理的经济负担。“有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后,老伴的护理条件得以改善,他活得更有尊严了。”刘红说。
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数达到1700余人,支付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用984万元。从护理方式上来看,居家护理1539人,占比达到81%。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的文件,积极推行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工作,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有29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其中,市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城区4家;沾化1家;惠民2家;阳信1家,无棣3家;博兴6家;邹平12家),有效助推了滨州市部分医养结合机构的快速成长,促进了滨州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让过去“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家庭无力护”的困局发生根本性改变,社会化照护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及定点医养结合机构均可接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申请
那么,对于滨州职工而言,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呢?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滨州市职工本人或家属可直接去参保地承办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表》、社保卡复印件、两年内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失能者)、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近六个月内出具的日常能力评分表。
商业保险公司将对日常能力评分表评估低于60分(含60分)的人员进行现场评估,对现场评估达到待遇享受标准的人员,在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进行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资格确认次日起享受滨州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专护、院护、家护中向定点护理机构购买服务的,由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每月与提供服务的医院、护理机构进行结算。家护中委托个体服务人员或亲属提供服务的,每月按标准拨付至待遇享受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但需要说明的是,参保人享受专护期间,不得同时享受住院、异地就医、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享受院护、家护期间,不得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异地就医待遇,可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待遇。”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说,“下一步,滨州市将逐步把重度失智人员纳入职工长护险保障范围。”
据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该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完善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和基金安全监管机制,健全标准体系管理办法,积极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作用,完善管理服务运行机制,探索将失能评定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促进失能评定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不断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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