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师北门被撞女孩再诉国井酒业五年内国井酒业屡现交通事故官司
事发后,被撞女孩的父母已双双辞职陪护女儿治疗记者陈晨摄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刘东宁)2016年10月9日,省城文化东路山东师范大学门口东侧的一场交通事故令16岁的德州女孩刘某某成为植物人,亦彻底告别了自己的京剧梦想。日前,被撞女孩刘某某的父亲再次就伤残补助金、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索赔向国井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井酒业”)提起诉讼。
本案一审判决显示,2016年10月9日9时30分许,被告孙某驾驶鲁x号轿车沿文化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山师门口东侧时,适遇原告刘某某由北向南横过道路,人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刘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孙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孙某系被告国井酒业的职工,事故发生时被告孙某欲去仓库提货,系履行职务行为。法院最终判决,涉事机动车司机孙某所属的国井酒业有限公司被判应对原告刘某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总计赔偿32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案发后,被撞女孩先后入住千佛山医院、天津武警后勤医院和德州联合脑科医院进行救治,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被撞女孩的父母双双辞去工作,陪护女儿的治疗。昨天,被撞女孩的父亲告诉记者,此前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已经到位,不过自己就女儿的伤残补助金、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再次提起诉讼向国井酒业索赔。
“从出事那天开始,国井酒业就没有主动出面解决过问题,他们所在的高青县我去过许多次,但常常是见不到人,他们负责人的电话也经常不接,没有想到,如此大规模的一家企业竟会这般不负责任”,被撞女孩的父亲向记者表示,在自己看来,自出事至今,国井酒业的态度一直令自己心寒。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国井酒业被列为被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达6件,案情均为国井酒业在职员工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诉讼原告均胜诉。
公开资料显示,国井酒业的曾用名为山东扳倒井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高青县,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先华,为山东国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山东国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掌舵人,赵纪文持有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58.29%的股份,其子赵泽函持有山东国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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