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营运车丢了“饭碗”后悔不已
本报讯 近日,高青县一客车司机因一时贪杯,饮酒后驾驶营运客车上路行驶,被周村交警依法查处,弄丢了自己的“饭碗”,后悔不已。
2月19日下午18时许,周村交警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车号为鲁CF61**的从高青开往周村的29座营运客车司机涉嫌酒驾,且该车正在路上行驶。”二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迅速出警,半个小时后,在机场路与信阳路路口将该车截停。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客车司机进行了酒精检测,其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截停客车时已经是18时30分许,虽然车上的乘客已经陆续下车,但该客车司机已经构成了酒后驾驶营运车的事实。在进一步的询问中,司机说中午吃饭的时候和朋友喝了一杯啤酒,觉得自己很清醒就开车上路了,也是心存侥幸,觉得过年不会有交警查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客车司机将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吴小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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