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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四不两直”护航环保攻坚

淄博日报 2017-09-08 10:56 大字

“作为村书记,在‘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中,你的企业被列入‘限期整改\’类,但你不但没有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反而在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就私自生产。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我代表镇纪委对你进行诫勉谈话……”近日,高青县木李镇镇纪委书记成云三就环保治理工作措施不力的部分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近一时期,高青县纪委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坚持全员办案,用好“第一种形态”助推环保攻坚。纪委监察局在牵头追责问责组工作的基础上,自我加压、自提标杆,又配套成立了案件直查快办专项工作小组,对于移交的问题线索,快受理、快立案、快审理、快处分,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第一时间回应上级要求,形成了分工负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既要从严从快,更要依规依纪。高青县纪委以制度为引领,制定出台了《高青县环保问责线索移送程序(试行)》、《高青县环保综合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保问题,与案件查处、整改督办和环保监管部门同步进入现场勘查,同步研判存在的问题,同步研究整改方案,同步形成一致意见,最终确定处理意见。

“我们坚持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不具体参与环境治理业务工作,主要就是‘督政\’,对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及时约谈提醒,严重的移交追责问责组实施问责,与环保、公安部门‘督企\’一体两翼,连同市环保督察组日常督察,对环境污染形成‘围歼\’之势。”高青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书记,同时也是县环保巡查三组组长的步连华说。

步连华所说的“四不两直”工作法正是高青县纪委积极转职能、抓方式、转作风的生动实践。而且,为了让基层纪委经受住这次攻坚“大考”,高青县纪委还不断加强对镇(街道)开展环保追责问责工作的指导调度,县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第一时间移交镇(街道)纪(工)委,督促执行落实。

据统计,今年以来高青县针对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等问题已问责干部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党纪重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15人、其他问责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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