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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党员“破例”预交党费

淄博日报 2017-08-08 10:36 大字

□本报记者刘淼

通讯员付连营

张润泽报道

本报讯8月2日,烟雨朦胧。一位身穿灰色布衣、手拄拐杖、头戴斗笠的瘦小老人吃力地迈下一辆出租车,来到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门口,“师傅,请开下门,我是来交党费的。”

这位老人叫钟读华,今年85岁,1953年6月入党,是高青县人民检察院的退休干部。钟老离开工作岗位后,回老家邹平市郑家寨村居住,该村距离高青县城25公里。但每到交党费的时候,钟老都是亲自来单位办理,不假人手,30年如一日。

钟老来到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见是他,便熟练地为他开好了收据。但这次,老人却拿出了1000元钱。

“我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以后怕是不能按时来交党费了。我留下这1000元钱,够交几年的,每年从里面扣。若我走早了,剩下的就作为我最后一次党费。”“钟老,您身板还硬朗着呢。”工作人员噙着泪花劝慰道。

听说钟老来了,很多工作人员都争着让老人到办公室坐坐,老人一边听大家介绍情况,一边不住地点头称赞。

“组织上考虑我年纪大,又不在高青居住,说可以委托子女交或派人上门收。但我还是觉得,只要能动,还是亲自来交好,这是履行一名党员的义务啊!”和年轻的同事们在一起,钟老打开了话匣子。“这些年,院里十分重视党建工作,经常召集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和情况,但是我还是想来走走看看,院里发生了哪些新变化,取得了哪些新成就,因为我的心还在检察院!”

高青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伊澍告诉记者,钟老在离开岗位的30多年里,始终坚持按时、足额、亲手交纳党费,充分体现了他对党的深厚感情和强烈的党员意识,是大家身边平凡但又不凡的榜样。高青检察院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钟老学习,强化宗旨意识,做好党建加法,推动“六型”检察院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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