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推进巡察工作发挥利剑作用
□郑智愚
去年以来,肃南县委先后成立6个巡察组对12个被巡察县直部门单位开展了两轮常规巡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工作举措,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效果,将巡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建立健全制度。研究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试行)》以及《巡察工作手册》等制度规定,确保巡察工作依规依纪有序开展。
优化队伍建设。抽调纪检监察系统、政法、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共计120名干部建立了巡察队伍人才库,优先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每轮巡察。定期组织巡察业务培训,围绕巡察工作的业务流程以及巡察中如何发现问题线索等进行授课,并针对业务问题专门开展研究探讨,巩固提高巡察干部队伍业务素质。
备好问题清单。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向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公安、法院、检察、扶贫等单位征求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为巡察组找准巡察的突破口,确保每次巡察有备出击,有的放矢,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紧抓关键环节。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紧紧抓住思想动员、民意测评、巡察公告、调查了解四个关键环节开展工作,重点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谈话讯问、现场查勘等方法,多角度、多层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巡察对象管辖的128个下属单位实行监督全覆盖,严防遗留遗漏,确保不留死角。
及时请示汇报。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形成报告向县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对巡察结果实行分类处置,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责令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和规范;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组织等部门查处;对基层党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的同时,还对其整改落实和处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注重反馈整改。为进一步强化整改,县委分管常委、政府副县长参加并指导反馈会。巡察结果反馈后,立即根据反馈问题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及时限。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实行优先从快处置,对重点问题进行直查,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问题较为集中、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至目前,十五届县委首轮巡察共反馈问题126个,整改率达97.6%,同时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已进入整改阶段。至目前,共发现整改类问题379个,移交问题线索35个,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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