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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方便换真方便以高投入换低成本 肃南“马背法庭”变成“车载法庭”

张掖日报 2016-05-12 07:22 大字

本报记者陈文宝 钱晓萍

4月26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喇嘛湾村王金花等四村民,诉村委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由该县法院的“车载法庭”在村委会门前的空地现场开庭审理。审判长、书记员、法警及原、被告双方在“车载法庭”内各归其位,车内桌椅、座牌标示、电子设备一应俱全,还可同步进行音视频录播传输。别看车小,却是一个高度微缩审判庭和数字法庭,引得周围好奇的牧民纷纷前来围观旁听,简直就是一堂不折不扣的法制教育现场普及课。

肃南县地广人稀,3.8万人口分布的2.4平方公里的祁连山北麓和北部巴丹吉林沙漠南缘,人口占全市的近3%,国土面积却占了全市的58%,从县域东边到西边得走650公里。住在大山深处的牧民之间有了民事纠纷想要依法解决可不是件容易事,因为法院离他们太远了。牧区不同程度存在诉讼难、依法审判和调解难,个别时候还把小事拖成了大事,把小案压成了大案,直接影响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上世纪九十年代,为及时解决处理牧区群众遇到的各类民商刑事案件,该县法院成立“马背法庭”,法官们自带干粮、自备水壶,风餐露宿,常年在牧区骑马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以法院干警的不方便换来牧区群众的方便。据该法院行政庭庭长朱满介绍,1999年,距离县城约300公里的马蹄区西水乡八一村头滩牧场发生草原纠纷,他和书记员两人骑马在海拔4000多米的深山老林转悠了三天,知道当事人在山里,就是“云深不知处”,加之山里天气一会儿艳阳、一会儿雨雪,个中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就在即将断粮的时候,当事人听说了此事找上门来,哪见过公家人吃如此苦为老百姓办事的,一场纠纷随即烟消云散。当年,“马背法庭”巡回受理刑事、民商、行政及执行案件200多件,深受牧区群众欢迎。

如今,牧区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日提高,连续十多年,肃南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市六县区遥遥领先。牧区已由往日的“只见炊烟、不闻人语”“逐水草而居”,完全实现了集镇式定居,牧民的生活条件、生产方式、思想观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随着人由散居到定居、畜由散养到围养、生活由封闭走向开放,牧区的侵权、财产、离婚等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上升,2013年至2015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07件,同比翻了近两倍。人走马驮、幕天席地的“马背法庭”已满足不了牧区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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