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实践特色做实为民文章 ——肃南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实
[摘要]——肃南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实
□苏光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肃南法院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聚焦“四风”问题,突出实践特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警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做实为民文章,以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更好地服务保障肃南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创新活动载体推动纵深发展
该院在保证“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创设“五个一”实践活动载体,相继开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题的学习交流活动;“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践行群众路线”的党性实践教育活动;党组书记上一堂党课;“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主题演讲比赛;“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主题知识竞赛。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载体,使全院干警对教育活动的基本内涵、核心要义有了正确把握,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强化为民情怀提高服务水平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呼声就是工作号令,群众的利益就是工作职责。该院始终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突破口和出发点,法院党组、全体干警践行“三严三实”,树立为民情怀,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办法,实实在在地融入群众当中,深入体会群众艰辛,增强对群众的感情。今年4月9日,申请人白某向该院反映,2013年法院执行给他的位于明花开发区的80亩土地,现被妥某包给明花乡农民贺某,贺某又将该土地转包给李某,目前,李某已经开始耕种,要求法院立即派人执行。接到白某反映后,该院领导认识到,此案若不马上执行,李某将在两、三天内将80亩地耕种完毕,到时候案件的执行将愈加困难复杂。一方面,派执行人员当天立即赶赴执行现场,耐心细致地作当事人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紧急召开审判委员会议,研究该案执行策略,随后主管执行副院长带领14名干警赶赴现场,一边作当事人思想工作,一边阻止继续耕种,直到深夜12点多,案件才得以圆满执结,执行人员次日凌晨1点多钟才回到家中,像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领导和干警们夙兴夜寐、加班加点,把一件件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把一个个矛盾调处在基层一线,真正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和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落实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上。
坚持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
规范完善窗口服务。研究出台《肃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个方面对立案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同时,进一步改善窗口服务环境,不断完善窗口硬件设施,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复印、收发传真,提供桌椅、签字笔、饮水机等设施,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印发《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须知》等12类手册,指导当事人诉讼,全面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快捷、高效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排期等手续,现在90%以上的当事人能够实现当天立案。
坚持巡回办案。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坚持开展巡回办案,通过就地调查,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做法,主动上门为偏远牧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巡回审判期间,广泛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和当地群众参加案件的审理,以案讲法,教育群众,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不断增强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依托现代通讯终端技术,建立法院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系。诉讼过程中,通过信息平台,由工作人员将举证期限、开庭时间、注意事项、合议庭组成人员等信息及时发送到案件当事人的手机上,充分利用手机高效、便捷的通信优势,保持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拉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使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渠道更畅通,联系互动更紧密。
推行电话预约立案。研究制定《肃南县人民法院关于电话预约立案的规定》,将立案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开,对路途遥远、老弱病残等五种情形下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立案人员联系,提前将诉讼材料传输到法院,约定时间到法院办理正式立案手续,减轻群众诉讼负担。至目前,电话预约立案21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试行远程调解和远程接访。大胆尝试利用互联网资源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对发生在网络覆盖区域内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网络视频“面对面”与法官进行沟通,实现法官和当事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人民群众申诉信访,申诉信访群众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表达诉求,大大减轻了涉诉信访群众的负担。
建立长效机制践行司法为民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实现矛盾化解合力的最大化;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综治等部门调解矛盾纠纷的指导力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积极推广和运用司法确认、小额速裁、督促履行等快速化解纠纷举措,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对一些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在立案前主动介入、疏通调解,引导当事人立案阶段达成和解协议,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
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坚持领导接访、带案下访,高度重视初信初访,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访登记和分流疏导工作,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回音、申诉有结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妥善处理涉诉信访问题。重视信访案件源头预防,提高涉诉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研究制定《肃南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风险评估及预警办法》,提前预防各种涉诉缠访、上访案件发生,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的工作目标。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攻克执行难题,通过交叉集中执行,错时突击执行等方式,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题,启动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着重就劳动报酬、赡养费、扶(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民生类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执行,并率先在全市完成涉民生案件执行任务,执结率达100%。
认真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审查和认真做好困难群众诉讼费用减缓免工作,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近年来,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用累计约14.97万元,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2万元。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该院将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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