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条意见之三
第七条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5000万元,设立产业发展综合基金,并在按计划逐步加大基金注入的基础上,作为增信手段,多头灵活高效用于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过桥转贷等方面。
第八条将民营企业贷款发放工作纳入“县长金融奖”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年度贷款余额较上一年度增量部分(余额增量起点为1000万元),县级财政按照增长额度的1‰对贷款银行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积极支持金融机构面向优质民营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转贷和中长期贷款等业务,对小微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订单、动产、供应链等质押单笔贷款达5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承贷银行20万元。
第十条对当年新增“四上企业”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等级以上建筑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对已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或代理记账公司),业务开展正常且服务企业20户以上,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开展培训,每年输出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人才,并签约上岗工作一年以上的,按实际上岗就业人数向平台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补助。同时,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政策。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执行过程中,同一奖励事项与国家、省、市奖励政策重叠支持的,按最高奖励额执行。同类事项和县上以前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因国家、省、市、县政策发生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张掖市招商局
张掖日报社
联办
新闻推荐
山丹讯今年,山丹县机械林场在马寨滩管护站建设森林防火远程监控预警监测站,可24小时自动扫描前端林区,当前端林区发生火情时...
山丹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丹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