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打造司法建设新高地

张掖日报 2018-06-11 11:10 大字

把转变工作作风变成推进工作的“硬杠杠”,把改善发展环境变成为民服务的“硬要求”,实现司法工作“五个全覆盖”

本报记者杨建刚

山丹县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微信群、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八进”活动、矛盾纠纷调处“五个全覆盖”为抓手,真正把转变工作作风变成推进工作的“硬杠杠”,把改善发展环境变成为民服务的“硬要求”,以作风转变的新成效推动工作效能的大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山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法律服务“一站办”

整合资源、方便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一直是山丹县司法局“司法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该县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司法局派专人入驻,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等多维度、立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人文化教育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律之家”,实现“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目标。

在此基础上,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依托乡镇司法所、村“三治”工作室在全县8个乡镇、6个社区、111个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构建起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全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

同时,建成全市第一家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调对接等方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老干部、民间调解能手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让群众的急事、难事、烦心事时时有人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1至5月,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88件,调解成功388件,调成率100%,形成良好社会效应。

服务群众“心连心”

积极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服务进万家”活动,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依托,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初步建立1个县级、8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6个社区、111个村“村普法微信群”全覆盖,让律师(法律工作者)与村民既能在线上交流、又能在线下互动。

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开通实现县司法局与乡镇司法所“局所连接”、乡镇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所所对接”、律师与村民“律民对接”,达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标,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至目前,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300余人,共发布各类信息350余条,各级微信群共有成员1200余名,发布各级信息、解答各类咨询800余条。积极组织参加“普法赶集”“普法星期五”和“快乐老乡”等活动80场次,接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现场向群众散发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多方位、多形式、多途径教育引导老百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援助“面对面”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服务人员配备力度,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指派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联系村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县111个村和6个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面对面”。

实行法律援助律师指派制度,在法院、看守所、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设立工作站,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为老百姓提供贴身、贴心、周到、管用的法律服务,让所有群众、所有企业都能在解决自身独特的法律问题中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

同时,制定出台《山丹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山丹县“法治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将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相结合,创建法律进机关(单位)示范点12个,法律进学校示范点5个,法律进企业示范点3个,法律进社区示范点6个,法律进宗教场所示范点2个,法律进家庭示范点11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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