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28万公款 一村文书被判6年刑
侵占28万公款 一村文书被判6年刑
本报讯(记者朱宇鲲)近日,记者从山丹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位奇镇新开村文书钱某在管理村上资金、账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村委会集体资金2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钱某是山丹县位奇镇新开村的村民,2009年起担任村委会文书。可在2012年9月24日这天,这位村上的“大管家”却突然电话关机,家里人也找不到他。在寻找了十余天后,村委会主任只好报案。
2012年12月29日,出逃3个月的钱某在新疆哈密市被当地警察抓获。原来,钱某因赌博欠债,就动用了手中掌管的公款。最终无法偿还,想一逃了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开始,钱某以新开村移民搬迁基础设施需用资金为由,从镇政府借款3万元未入账,占为己有;后又将草原补偿费、土地承包费等20多万元,占为己有;先后累计侵吞村委会集体资金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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