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警方破获11起盗抢案件 4名嫌疑人落网 赃物手机发还失主
【本报讯】近日,城关公安分局刑警一大队不断提升破案打击水平,先后抓获盗抢嫌疑人4名,破获盗窃(扒窃)案件10起、抢劫案件1起,追缴赃物手机3部。
3月16日下午4时许,受害人王某到城关公安分局刑警一大队报案,称其位于望垣坪的家中被盗价值1100元物品。接案后,该大队会同刑事技术大队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现场勘查、摸排走访,视侦追踪,很快锁定嫌疑人落脚点。3月19日下午4时许,办案民警在临夏路一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经审讯,赵某不仅交代了翻墙入室盗窃作案的犯罪过程,而且还供述了自今年3月以来,先后在城关区入室盗窃作案6起的犯罪事实。
3月23日凌晨5时许,受害人陈某到该大队报案,称其步行至城关区北滨河东路“近水平台”广场时被2名男子持刀抢劫手机一部,价值3100元。接案后,该大队立即开展视频追踪,并于当晚10时许,在七里河区小西湖一旅馆内,将犯罪嫌疑人马某、马某某抓获,当场缴获被抢手机1部。经审讯,二人对持刀抢劫陈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28日下午6时许,该大队接到受害人张某报案,称其在辖区金塔巷西口一小吃店购物时,放在上衣口袋内的一部手机被盗,价值2000元。接案后,该大队通过连夜的走访排查和视频追踪很快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经过蹲守,于次日下午5时许,在城关区段家滩鱼池口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当场缴获被盗手机1部。经审讯,刘某除交代扒窃张某手机的作案过程外,还交代了自今年2月以来,在城关区张掖路、西关十字一带扒窃作案4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马某、刘某已被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系未成年人,经训诫后交由监护人领回,3部追回的赃物手机已发还失主。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伊晓明特约记者冯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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