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 吕霞)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张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勘测院院长曹玉琴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4年9月27日,曹玉琴在其外孙办满月宴时,接受本单位同事礼金27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给予曹玉琴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2700元礼金已退还。
2.张掖市交通局财务科科长曹兴军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4年12月30日下午上班时间,曹兴军在茶府打麻将。张掖市直机关工委给予曹兴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甘州区殡仪馆虚列支出套取公款的问题。2014年6月,甘州区殡仪馆在整改2013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发放福利费等问题时,区民政局副局长、殡仪馆馆长刘志忠安排工作人员虚列工程款和电脑配件款44420元,用于顶交职工应清退的福利费和招待费42117元。甘州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刘志忠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4.临泽县国土资源局沙河中心国土资源所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临泽县国土资源局沙河中心国土资源所将单位后院农林地和日光温室承包租赁费、灌溉用水电费和省测绘工程院支付的全球卫星定位参考站临泽基准站设备保管费、运行电费等共计30080元未上缴临泽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室,由单位职工邢晓萍在其个人工资卡保存。该所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从中支付后院农林地和日光温室的生产资料及劳务费共计24624元,结余5456元。临泽县纪委给予该所所长程光荣党内警告处分,结余款项上缴县国土局财务室。
5.山丹县交通运输管理所违规发放福利费、加班费的问题。2013年3月,山丹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列支职工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元旦、春节、“双休日”加班费共计63500元;2013年发放春节职工福利费34000元。山丹县纪委给予该所原所长吴玉虚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福利费、加班费收缴县财政。
6.民乐县人社局原局长勾兴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送礼和超标准发放伙食补助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民乐县人社局原局长勾兴多次安排该局财务人员购买24630元的土特产品用于送礼;2013年8月,民乐县人社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运动会期间,为29名职工超标准发放伙食补助7772元。民乐县委给予勾兴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准发放的伙食补助收缴县财政。
7.民乐县洪水镇镇政府原镇长穆尚余公款旅游的问题。2013年5月,民乐县洪水镇镇长穆尚余赴贵州省贵阳市参加城中村改造研讨会期间,前往黄果树、西双版纳景区旅游,并报销旅游费用3388元。民乐县纪委给予穆尚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收缴县财政。
8.肃南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电话费、原局长陈斌等人公款旅游的问题。2011年至2014年,肃南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12115元、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6480元;2013年5月至6月,该局原局长陈斌等人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在单位报销费用2517元。肃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斌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县财政。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王鹏田野里,一眼望不到头的马铃薯、中药材、万寿菊、向日葵等特色农作物,犹如一片片色彩斑斓的海洋;山脚下,油菜花海与大麦麦浪相映成趣,好似一幅幅绚丽的水彩画;大棚内,一颗颗娇艳欲滴的西红柿...
民乐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民乐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