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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百姓出行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综述

张掖日报 2012-05-09 15:16 大字

[摘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综述

本报记者谢利江

目前,全市机动车总量达12万余辆,车辆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拥堵,依法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鉴于此,市人大常委会顺应广大群众呼声,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为今年法律监督工作重点,5月3日至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的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各县区详细了解当地政府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情况,认真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实地走访察看部分学校、企业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重要交通道口的道路通行秩序情况、执勤岗亭的交警现场执法管理情况、城市智能交通指挥综合管理系统及交通事故多发地段的隐患整改对比情况,并积极邀请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员、驾驶员、交警等方面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从侧面了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真实情况。

在高台县,检查组一行检查了解放街小学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情况,对学校和公安交警部门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在甘州区、高台县和民乐县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参会代表踊跃发言,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交通运输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我们一直很重视,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来自民乐县泰通汽车客运公司的负责人介绍了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举措。“现在城区主干道路交通秩序比以前好多了,但是还有不少非主干道路况不行,有的连红绿灯也没有,公交车也走不到。”普通市民的发言,既肯定了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绩,也对存在的不足直言不讳,指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全、公交规划落后、道路配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不少建筑和工程在规划时没有做好交通影响评价,造成城市交通新的安全隐患,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难度。”交警部门的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道出了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穿越镇、村的交通干道和镇、村之间的道路建设和管理都比较薄弱,大部分通村道路没有严格落实每500米建一个会车道的要求,车辆通行极易受阻。一些城镇、农村的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健全,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建议政府加强乡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一位来自基层的代表道出了农民的心声。

整个集中执法检查过程有深度、显特色、见实效,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主要体现在:将执法检查范围定位在“大交通”上,改变以往只针对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的模式,以政府为检查对象,将公安、城管、建设、交通、规划、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有关工作都列入检查范围,使得检查更全面,更能掌握实情;执法检查的安排充分体现出城乡一体化的思路,改变过去只重视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的思维定势,将穿越镇、村的交通干道也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做到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在找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规划的制定、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等进行检查,参加检查的委员和代表们纷纷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了问题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监督实效。

对此,一位参加执法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感慨地说:“这次执法检查社会影响大,发挥了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推动了政府的依法行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受到了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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