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低保“阳光”普照 ——民乐着力破解城乡低保管理难题纪实
[摘要]——民乐着力破解城乡低保管理难题纪实
本报记者韩文秀
近年来,民乐县针对城乡低保管理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从政策宣传、入户调查、审批程序、公示结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运行机制,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让低保“阳光”普照大地。
广宣传,提升“知晓度”。县民政局编印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城乡低保政策和操作规程指南,利用群众集会、农贸集市等时机免费发放。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并张贴《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流程图》。在报纸、电视开设“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专栏,及时刊登播放城乡低保动态信息和典型事例。为全县2730户城市低保户开通低保信息平台,随时将低保资金发放、政策信息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给每个低保对象,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细调查,确保“真实度”。乡镇民政助理员、低保协管员和村、社区干部通过“看、查、听、问、记、算”等方式摸准实情。通过看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细问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住房状况、赡养抚养、再就业等情况,听当事人的说明、家庭人员补充说明、邻里相关说明,查当事人的单位、亲属、朋友、邻居,进一步了解其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全面,根据各方面情况和收入综合评估进行测算,确定申请对象是否应该享受低保及享受的金额。
严审批,提高“透明度”。全面实行低保票决制和听证会制度。城市低保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建立由居民推荐的低保民主评议人员库,从评议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5名代表组成听证评议小组。经申请人现场陈述理由、听证代表询问、评议讨论、调查人介绍调查结果、听证代表现场投票等程序后,现场公布结果。农村低保成立50人左右的民主评议小组。按照入户调查摸底情况的排序,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县民政局审批时召开由县纪委、人社、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的评审会议,逐户进行讨论、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去年,在全县172个村、6个社区召开民主评议和听证会议178场(次),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有287户家庭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被代表否决,不予纳入低保。
明结果,扩大“公信度”。将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困难家庭倒排序名单、民主评议成员名单、投票表决结果进行“三榜公示”。经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分别审核后在固定公示栏公示7天,干部群众无异议的,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在县民政局、乡镇、村(社区)设立举报电话12部、举报信箱17个,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保障政策、对象、评议、标准、资金“五公开”。
实监管,增加“满意度”。制定完善了《民乐县农村低保实施方案》、《民乐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民乐县农村低保民主保评议制度》等18项规范性文件。全县聘请了178名低保义务监督员,参与本级民主评议,监督低保机构工作,反馈低保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在县农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分别设立城乡低保专户,对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建立“一折通”发放的安全运行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堵塞发放漏洞。同时建立城乡低保资金核查制度,对于违规纳入保障人员、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去年,共为699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754万元,临时补贴265.8万元;为2243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010万元,临时补贴53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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