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广厦万千暖民心
本报记者刘虎虎
“盼了一辈子,终于住上了新房子,一家老小能在城里扎下根、安下家,真要感谢党和政府!”家住民乐县阳光花园廉租房小区的陈聪国笑着对记者说。近年来,民乐县情系住房困难群众,以改善民生为己任,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全县困难群体住有所居。
考量政绩的“德政工程”让百姓安心
该县把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不等不靠,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同时,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严格按照配套比例完成县级配套任务,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保证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工程不因资金问题而滞后。“为保证保障房建设质量,我们积极优化施工方案,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化工期与进度,充实管理监督人员,增加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明确人员责任,真正让困难群众住得安心、用得放心。”该县城建局局长李少峰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施工一线,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发改、财政、城建、国土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按照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自200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以来,该县先后在新城区的世纪嘉园、阳光花苑、乐民花园划拨专用土地97.8亩,修建经济适用房744套6.33万平方米、廉租房396套1.94万平方米、公租房50套3500平方米,改造城市棚户区204户1.94万平方米,解决了1394户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让百姓放心
该县房产管理局结合实际,对保障性住房对象,操作方式、标准,资金来源、管理、使用,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等做出明确规定。“我和老伴都是低保对象,符合廉租房入住条件。去年,我们向县上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公示、统一摇号等程序后,今年春节终于住进了期盼已久的楼房。”62岁的低保户王秀梅提到保障性住房时喜上眉梢。为把保障性住房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该县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细则,科学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准确把握低收入群众生活和住房困难程度,完善申请、审核、复核等程序,健全社区、街道和房产局三级审核、公示制度,采取媒体公示、群众举报、政府监督等措施严格把关,坚持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了保障性住房资源用于低收入困难家庭。
住有所居的“重点工程”让百姓开心
翻开该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表,有这样一组数据令人振奋:确定投资1.19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844套6.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97%,其中新建廉租住房306套1.5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62套2.1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60套4080平方米,改造城市棚户区216户1.94万平方米……这一组组数字的背后,写满了县委、县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关心。今年,该县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全县“十大工程”,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城建、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民乐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民乐县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住房保障范围、准入条件、制度分配政策等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并把保障性住房纳入今后发展规划和政府考评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出台新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形成了完善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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