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司法办案效能
□临检宣
今年7月,临泽县人民检察院被列为张掖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按照省、市、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该院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秉持“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方采集,多方使用”理念,努力克服网络跨度大、协调对接多、电子卷宗标准不一致等困难,初步实现了“办案材料全电子、办案信息全共享、办案流程全监督”。至目前共推送公诉案件35件,推送批捕案件4件,办结31件。
强化组织领导高起点谋划推进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破除网络边界壁垒,打破各单位之间信息孤岛,实现政法机关之间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在整个司法闭环网上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全程监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坚持线上线下同步、严格依法办案”两项原则,把握“循序渐进、依法办案、解决问题、强化监督”四个重点,建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请示报告、督导通报”四项制度,绘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两张案件流程图,建立“六类案件证据指引标准”推进落实措施,由检察长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加强协调沟融,统一案件推送标准、规范平台操作规程,提升网上案件办理流转质量,为大数据办案平台顺利运行奠定基础。
强化软硬件保障高标准建设落实
按照平台建设要求,组织案管、信息技术和后勤保障部门4名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完成硬件配备、软件更新、网络联通、电子卷宗和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绘制审查逮捕和一审公诉案件流程图,起草拟定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六类刑事案件证据指引标准,建立“六类案件”审查批捕公诉要点。案管部门牵头对平台操作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员进行分类培训,采取反复研究课件、内部讨论、视频培训、观摩学习等方式,统一案件受理推送标准,规范平台操作规程,做到受理案件精、细、严,案件流转“不换道”、把好案件“出口关”,初步形成了以案管业务管理为主、其他各部门共同合作协同的试点运行模式。
强化应用实践高效率运行提质
平台试运行以来,案管部门及时查看公安移送文书、案卷材料、填录案卡信息,案件办结后平台操作员及时和案件承办员额检察官沟通,填录案件处理结果,并上传到平台,再向公安局、法院推送,确保刑事诉讼业务网上办理各个环节交互顺畅、无缝衔接。目前,共受理六类刑事案件35件,推送批准逮捕案件4人,推送法院提起公诉案件13件,推送审查不起诉案件18件,实现从公安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再到审判、刑罚执行业务跨部门横向网上信息流转、数据一键共享、全程留痕等数据“一条龙”,明显缩短了办案时间,案件审查逮捕平均用时5天,同比减少23.07%,一审公诉案件平均用时5.5天,同比减少26.67%。同时,办案平台编织“数据铁笼”,使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平台发布法律文书,信息共享,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实现了司法办案公权力运行的实时、自动监督,切实提升了政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制约的力度,助力实现无死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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