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7名被告人一审分别领刑
本报讯 6月30日上午,临泽县人民法院对韩某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韩某、田某、魏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和二年;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以非法拘禁罪或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张某、李某刑期不等的缓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某以临泽县军工寄卖行、临泽县索利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先后雇用被告人魏某、田某为员工,以个人名义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在讨要债务过程中,经常采取辱骂、体罚、殴打、滋扰、纠缠、滞留等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实施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韩某为纠集者,田某、魏某为成员的恶势力,并临时雇用被告人杨某、刘某、张某、李某参与少量恶势力犯罪活动,累计实施非法拘禁犯罪7次,非法侵入住宅犯罪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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