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沉到基层巡察作风
□ 关志强
2015年,高台县率先在全省、全市将党内巡视制度结合县情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了对乡镇、县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今年,该县继续将巡察工作向县直部门下属单位、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延伸,初步构建起覆盖县、镇、村三级组织的巡察监督体系。
总体布局,履行主体责任实体化
该县立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着力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巡察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高台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意见》和《县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巡察制度》,从组织机构、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巡察程序、巡察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巡察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并将巡察结果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有效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合理划分对象任务,在县委开展巡察的基础上,要求各镇和县属各部门要开展对所属村、社区和下属单位的巡察,实现对县、镇、村三级组织的巡察全覆盖、无盲区。围绕“六大纪律”,突出“六个着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把各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村社干部作为监督重点,把发现问题、防微杜渐作为主要任务,收窄检查内容,聚焦检查重点,使巡察工作定位更精准,任务更明确。统筹把握节奏进度,县委分两年完成对各乡镇、各县属部门(单位)的巡察,并延伸巡察20%的下属单位、行政村、社区。各镇、各县属部门党组织每年巡察村、社区、下属单位、村不少于50%,两年内全面完成对各自下属单位巡察。2015年以来,已完成对38个县属部门、9个镇、28个村的巡察工作。
延伸触角,破解基层监督边缘化
通过多种方式延伸巡察更加贴近群众的各个基层党组织,压实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有效解决乡镇、村社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县、镇巡察情况,统筹指导、适时组织就近相邻各镇开展交叉巡察,每3个镇为一个交叉组合,每年交叉巡察30%的村(社区),有效防止乡镇自我巡察监督中“护短”现象发生。2015年,开展了第一轮交叉巡察,发现和查处19件镇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财产、冒领惠农补贴等典型违纪问题。在巡察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靶向式”工作,根据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实施、信访问题线索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村(社区)进行专项巡察,哪些村问题突出就巡察哪些村,哪个村社干部有问题就巡察哪个干部。此外,针对财政资金管理、扶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发现的共性问题,由县委巡察组统一部署,安排进行重点督查整改,推动问题解决。2015年,通过巡察,针对一些单位公用经费开支不合理、一些村社惠农补贴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分别向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点面结合,推进问题治理制度化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用足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形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一盘棋”。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线索,严格做好分类处置,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至目前,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806个,其中,纳入问题线索台账91个,正在逐个核实,已转立案9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及时采取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实行谁的问题谁认领、谁的职责谁履行,督促相关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面上问题有效整改。把追责作为整改成效的硬指标,对反馈的问题追责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形成有力“再震慑”。各组巡察结束后,通过认真总结,形成巡察工作报告,为县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效决策依据,为推动源头治理、建章立制、班子建设和干部任用提供了可靠依据,实现巡察工作成果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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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