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明责强化审责公开亮责 高台“三步”定责厘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高台讯(记者郭晓芸)今年以来,高台县把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从细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入手,通过“明责”、“审责”、“亮责”三步走,进一步厘清各个层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规定动作”,确保种好“责任田”。
该县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安排部署,从县、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县级、乡镇部门纪检机关“322”层级,逐级厘清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项“规定动作”,明确县委落实研究部署、审议监督、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检查考核、报告请示、听取汇报、支持保障九项“规定动作”;乡镇党委负责落实研究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报告请示、组织领导五项任务;村(社区)党组织落实组织领导、党员管理、“三资”监管、村级民主、支持保障、表率作用六项任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五项任务;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动研判、承接任务、细化措施、监督管理、及时汇报五项任务;县纪委落实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五项任务;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落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风督查、案件查办四项任务。
年初,全县505个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均按照“规定动作”制定了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提出了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县委与9个乡镇、68个部门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细化工作任务,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职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责任要求。在明责的基础上,该县着力强化“审责”,由党委(党总支)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两个责任”“规定动作”进行审核,重点查看责任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工作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完成时限是否具有明确时效性。全县505个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两个责任”、“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全部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向社会全面公示。同时,该县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公开“亮责”,各乡镇、各部门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均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在单位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上进行记载。12个乡镇和34个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公开“诺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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