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帮教?他们用心了?
2019年7月,滕州监狱干警历时7天,跨越两省三地,积极联合公益队、公安局、社会治理中心等单位,为服刑罪犯杨某的子女解决了落户难题,进而解决了上学、就业的问题。
2020年1月,滕州监狱干警通过罪犯刘某原籍村委,找到了罪犯刘某失散17年的亲人。
2021年6月,滕州监狱邀请罪犯徐某的亲属,居住地村委党支部、小学、市镇代表,来到滕州监狱开展社会帮教,在罪犯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没想到各级领导会这么关心一个在狱内服刑的人,我们一定好好改造,决不能再让亲人伤心,也绝不会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
……
在长期实践和充分试行的基础上,滕州监狱将罪犯家庭、村委(社区)、学校、乡镇(街道)司法所、县(市)级司法局等单位聘为社会帮教责任主体,本着共商共建的原则,细化职责义务,以“协议”为载体,织密“帮教网”,实现监狱、 社会帮教“ 一条龙” ,旨在用法度与温度践行改造宗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5+1社会帮教新模式以亲情感化为抓手突破帮教瓶颈
“突破因亲情缺失、挂念家人、家庭变故等因素造成的教育改造瓶颈,用亲情激励罪犯积极改造,让亲情成为罪犯改造路上最永久的动力。”滕州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马西文说。
滕州监狱将罪犯家庭帮教职责以条款形式写入家庭帮教协议。一是约定必需的亲情“供给”。罪犯亲属要及时与罪犯建立亲情联系、开展亲情帮教,不断从情与法、责任与担当、希望与寄托等方面鼓励罪犯。二是禁止不利的负面情形。严禁罪犯亲属在帮教时向罪犯透露负面信息和事件,或发生违反公正执法的私下交往等,以禁止性条款保障以亲情促改造的初心不跑偏、不走样。三是鼓励及时信息沟通。 鼓励罪犯亲属及时反馈罪犯的成长经历和人格特点,与监狱一同于细微处着手,探索最佳矫治方案。
5+1社会帮教新模式以执法为民为宗旨整合社会力量
“引入社会力量,组建社会帮教团队,坚持法理相融、执法为民的理念,使罪犯的教育改造更有温度,监狱管理工作更有深度。”
滕州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王晓光表示。
滕州监狱主动担起社会责任,在帮教主体之间搭好台、牵好线、架好桥。
一是共同担起罪犯改造的帮教责任。社会帮教主体定期到监狱开展帮教活动,帮助罪犯了解家乡变化及各项帮扶政策,委派律师对罪犯开展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共同保障罪犯家属的合法权益。将保护罪犯亲属隐私写入村委(社区)帮教协议;将保障罪犯未成年子女不受歧视,顺利完成学业等写入学校帮教协议,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共同解决罪犯家庭的实际困难。对罪犯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的,各责任主体以定期开展家访救助、协助申请社会救助等形式进行帮扶,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5+1社会帮教新模式以改造效果为检验践行改造宗旨
“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才是监狱作为特殊学校,对平安中国最好的守护。”
滕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杨传启提出。
滕州监狱始终把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作为教育改造的“合格线”,贯穿改造始终。一是技能提前培养。积极联系社会企业,提前进行定向岗位技能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储备必要的劳动观念和生存技能。二是就业超前谋划。要求帮教主体同监狱一起对刑满释放罪犯进行定期随访,协助解决就业、创业难题,切实为回归社会奠定基础。三是保障提前积累。监狱制定罪犯就业保障金累积制度,罪犯可以通过积极改造,将劳动报酬累积成刑释后过渡期的生活保障,助力顺利过渡。
“我们要从服刑罪犯的改造需求和现实出发,不断创新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的新举措,努力增强社会帮教工作力度,打造滕州监狱的特色工作品牌,共同维护监狱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滕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谢克勇说。马闻嘉李耕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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