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显温情 扶弱解困暖民心 今年市检察院共为50余名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0万元

滕州日报 2021-12-27 07:37 大字

李卉姚媛报道

本报讯近日,中年男子李某某来到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大爱无疆”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原来,该院第五检察部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李某某启动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000元,对生活在困境中的他及时伸出援手,传递了司法温暖和力量。

家住鲍沟镇的李某某系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共有三口人,其妻子身患重病,女儿系未成年人,一家人主要依靠李某某打零工维持生活,全年收入仅有1万余元。虽然家庭生活拮据,但也算平淡和谐。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今年5月份,李某某在给雇主建房的过程中意外摔伤,住院治疗费用4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这场不幸遭遇,不仅给李某某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也让这个家庭具有因案返贫的风险,一家人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加之其举债治伤导致家庭负债累累,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李某某多次联系雇主,对方却迟迟拒不支付医疗费。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到,李某某家庭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经济收入少,并深入李某某居住地村委会及其家中进行实地调查取证。调查核实后,该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审查认定申请人李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其发放了8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今年以来,我院推行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机制以解决司法救助案件的源头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李莎介绍说,今年共为50余名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0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4人,残疾人7人,未成年人6人,涉法涉诉人员2人,避免了19户生活困难农村家庭因案返贫,为2名无抚养人的农村残疾人员落实了托养措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使救助对象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关心与帮助,传递了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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