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滕州日报 2021-12-07 07:28 大字

李卉姚媛报道

本报讯近日,一场民事诉讼监督公开听证会在市检察院举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应邀参加。原来,该院对李某申诉的一起因涉嫌虚假诉讼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检察官主持双方当事人对证据、事实进行质证,最终厘清事实真相,不存在虚假诉讼行为。

“今天听证的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值得点赞。”当日,听证会上,市人大代表王桂桢深有感触地说,公开听证,不但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而且提高了司法效率。整个听证过程公开透明,检察机关通过开门办案,真正实现了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早在2007年,李某、宋某某、高某三人向朋友韩某某借款130万元,之后偿还了一部分钱。时隔两年,由于李某等三人迟迟未还清欠款,韩某某诉至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2021年8月,李某以本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滕州市法院申请再审。9月,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李某的再审申请。李某不服,于11月又以同样理由向滕州市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本案是否成立虚假诉讼,是申诉人的最大心结。据该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厚伟介绍,经审查认定,2007年6月17日、27日,李某、宋某某、高某共向韩某某借款130万元,并出具借据,约定四天内还款。后偿还68万元,仍欠62万元。2009年8月24日,韩某某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李某等三人偿还借款62万元及利息。法院均向当事人依法送达了诉讼文书,向李某送达的诉讼文书由周某代收并向其转交。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解决当事人困惑,该院采取公开听证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充分发表意见及阐述理由的平台。检察官专门制作了听证提纲,明确听证重点。公开听证中,申请人提出疑问,检察官归纳焦点,双方围绕焦点陈述意见、举证质证。最终,这起案件真相大白,虚假诉讼纯属猜测。申诉人李某表示心结解除,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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