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尽显优势纠纷解决方便快捷

山东法制报 2021-11-05 13:53 大字

本报讯 11月1 日下午,枣庄滕州某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一面印有“热情服务暖民心耐心调解定纷争”的锦旗送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邵明伟、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周卫东等人手中,感谢中院法官、调解员为该单位提供了耐心细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今年9月,北京某公司因与滕州市某中心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等。接到案件后,调解员周卫东一方面向指导法官邵明伟汇报案情,共同拟定调解方案和口径等,另一方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与北京某公司沟通过程中,得知滕州市某中心还有8张图片涉嫌侵权,北京某公司正在制作起诉状,尚未提起诉讼。

了解到该信息后,为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邵明伟、周卫东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把在诉的案件与其他可能成诉的案件一并进行了调解,经过多次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但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仍有不少分歧。面对分歧,10月19 日,民一庭负责人以及周卫东组织双方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了再次磋商。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协商,促成双方商定了调解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付款期限等问题。

随后,邵明伟、周卫东等人继续跟进靠上去做工作,督促滕州市某中心及时履行了协议。同时,口头向滕州市某中心提出建议,建议该中心自行排查是否仍然存在其他可能涉嫌侵权的图片并及时删除处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诉讼。

今年以来,枣庄中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截至10月底,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70余起,调解成功案件当事人全部自动履行,避免产生了近200件诉讼案件及衍生的二审、申请再审、执行案件。

周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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