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婚房被烧毁检察官温情救助
日前,郭某某来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送来一面印有“情系百姓促和谐为民解忧好公仆”字样的锦旗,感谢检察官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年过六旬的郭某某系该院办理的一起放火案件的刑事被害人。今年8月初,收到郭某某的司法救助线索后,检察官李莎等人采取走访的形式,前往郭某某所住的村庄,入户了解其家庭状况。在随后的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郭某某的儿子原定今年8月份结婚,现因家中房屋被烧毁,不得不举债重新装修房子,婚期被迫推迟,郭某某心情十分抑郁。了解事情原委后,李莎对郭某某多次进行精神劝慰,帮助其解开心结,鼓励其一家乐观向上面对生活。
该院经审查认定,郭某某因一起刑事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失,符合因案致贫的救助条件,决定为其发放救助金1万元。姚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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