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施行以来 滕州市消防部门开出4张违规罚单

滕州日报 2021-09-07 07:19 大字

闫沛报道

本报讯如今,电动自行车日益普及,违规停放、充电也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以来,市消防救援大队深入各高层住宅小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做好宣贯工作,并依法处理了检查中发现的4起违规行为,向相关涉案单位和个人开出了罚单,为市民敲响警钟: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自觉摒弃乱停乱放乱充电的陋习。

今年8月1日起,由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最高处以1万元的罚款。

8月4日,一小区业主王某擅自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走道内,且拒不配合整改;8月20日,一小区业主吴某违规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且拒不配合整改。吴某和王某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市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给予2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7日,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小区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8月27日,另一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对此,市消防救援大队依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给予2家公司相应处罚。

近期,市消防救援大队针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单页、当面讲解等方式积极向居民、物业管理单位,进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活动。宣贯的内容主要包括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相关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违规行为持续监督检查,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滕州市消防安全形势高度平稳。”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崔惠说。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滕州市很多小区都配备了停车棚和充电桩,引导居民自觉有序停放车辆,但仍有一小部分居民不听劝阻,执意将电动车推到楼上。“我们物业会全力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的工作,向居民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有关知识,并定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家园物业项目经理刘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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