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有人民币图案的祭祀品禁止销售

滕州日报 2021-04-01 06:35 大字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闫沛)清明节日益临近,街头售卖的传统祭祀品逐渐多了起来。然而,有些祭祀品印有人民币图案,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发出温馨提醒,印有人民币图案的祭祀品损害人民币形象,目前已经明令禁止销售使用。

为了迎合市民心理,街头售卖的祭祀品越来越“高档”。记者在奎文市场看到,“别墅”“名车”“液晶电视”“冰箱”“wifi路由器”“iphone手机”和“ipad”等各种新潮、时尚的祭祀品被摆在显眼位置,尤其是一些印有人民币图案的冥币,更是以假乱真,让人眼花缭乱。

针对街头售卖印有人民币图案祭祀品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人员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从2019年11月15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局部图案。制作、仿制、买卖以及未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都属于禁止行为,目前对人民币图样的使用实行属地管理和一事一批制度。

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销售人民币图样祭祀品的行为进行检查整治,禁止商户销售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属于违法行为,清明祭祀不要购买使用此类冥币,自觉维护人民币形象和正常的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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