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电子优待证3月1日起正式启用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刁文鑫)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启用<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通知》明确,老年人电子优待证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
据了解,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申领遵循自愿申领、即时办结的原则,与其他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可享受山东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各市互认、全省通用。滕州市需申领电子优待证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爱山东”APP,按流程申请,即可生成老年人电子优待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落地施行,确保了老年人能够快捷享受山东省在交通、就医、文化、健身等领域的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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