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交警大队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夜查保平安 交警来护航
交警正在为驾驶员做酒精检测。 通讯员 冯清芳 摄
本报讯(融媒体通讯员冯清芳)春节假期过后,各行各业陆续进入正常运行,务工人员返城,学生开学,城市交通日渐繁忙,道路上的客运、货运、危运等大型运输车辆也逐渐增多,为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1+3”全国夜查统一行动,积极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行动当晚,滕州交警全副武装、多处布岗,以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县乡道路为重点,严厉查处超速、超载、闯红灯、无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改装、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市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辅警严格做到规范执法,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查处的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杜绝因执法程序不公正、语言不文明引起辖区群众投诉;要加强自身防护,行动中,所有执勤民、辅警都要配备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对讲机、肩灯等装备,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严防发生意外事件;在城区、乡镇各主要路段科学设置检查点,规范执勤站位,严防发生执勤执法伤亡事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把握执法力度,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
行动当天22时22分,大坞中队执勤民警在中队门口路段设卡检查,该中队数字监控室监测到一辆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正向中队方向行驶。接到指令后,执勤交警随即将该车拦停,发现该车驾驶人祝某某浑身酒气,经现场酒精检测,发现祝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0㎎/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车辆暂扣,将他带至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查询,祝某某曾于2012年11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祝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等待祝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此外,在此次夜查行动中,市交警大队还借助媒体力量,加强宣传力度。大队宣教科通过新媒体实时推送工作动态、现场查纠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及恶劣天气、交通疏导措施等出行提示;充分依托执勤点,大力宣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文明交通理念,以及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引导驾驶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维护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文明行车、平安出行。
此次夜查行动中,滕州市交警共出动警车30余辆,警力150人,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2起,其中酒驾11起、醉驾3起,营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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