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消协:“双十一”货品要仔细查验

滕州日报 2020-11-16 10:23 大字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闫沛)“双十一”全民购物狂欢节已经过去几天了,目前消费者已进入收货阶段。11月13日,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收到快递包裹后要先验货再签收,一旦遇到消费纠纷,要及时投诉举报。

“双十一”之所以能有这么高的关注度,最大的原因就是打折力度大。但是,有些消费者发现,由于“双十一”发货量较大,所购商品很容易出现问题。去年“双十一”,市民卢女士网购的皮鞋由于收货时没有认真验收,后来才发现有质量问题,商家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拒绝给卢女士调换货品,让卢女士气愤不已。对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收到“双十一”货品时,要坚持先验后收,注意以下几点细节。

很多网络平台或商家以远低于成本的标价吸引消费者参与秒杀或抢购,一旦成交后,便以库存不足、不在配送范围等理由为借口,拖延交付,甚至取消交易,这一点要注意。

“双十一”收货阶段,消费者由于忙于接收快递,收货时往往会忽略验货,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对于货到付款的交易,也不要接受“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坚持做到先验后收。

消费者应保存好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资料,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要明确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合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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