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个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工 惠及1万户居民群众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刘林昊)今年以来,滕州市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围绕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加大资金投入,制定科学办法,确保了工程有力有序向前推进。截至目前,今年滕州市20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经全面完工,惠及居民1万户。
今年滕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5月底启动实施。滕州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注重“群众意见”,听民意、察民声、集民智,努力做到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让群众说了算”。在改造内容上,着眼于实施物业管理为目标,做到立足长远、务实利民、梯次推进。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确定施工内容,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根据群众所想所盼,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实施水、电、气、暖管网设施改造,实现“一户一表、终端收费”,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均由专营单位接收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是关键。滕州市加大投入,坚持“分步实施,分级保障”的原则,由属地街道承担40%,市财政以奖代补60%。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上半年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资金6000万元;申报中央、省奖补资金,拟申请中央、省奖补资金和政策性贷款28亿元,(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将2021至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中央、省重点建设项目库。鼓励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投资,筹集资金600余万元,完成兴隆小区、食品厂宿舍热力设施改造,有效拓宽了资金渠道。
为解决老旧小区无人管理的问题,滕州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后,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全面接管小区的管理事务。对具备条件的振兴花园、幸福西区等8个小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对不具备条件的兴隆小区等12个小区,由各社区居委会牵头,实施以保洁、保安、保绿为主要内容的简单物业服务,进一步健全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全力实现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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