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在脱贫攻坚路上确保不落一人
本报讯(融媒体特约记者张鑫)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作用,周密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动员、尽锐出战,集中攻坚、善作善成,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该局将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在2019年开展的“老病残”兜底保障和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及智力残疾人贫困户底数,对未纳入低保的,及时反馈镇街摸底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支出型贫困户临时救助即时到位,做到应助尽助。去年,滕州市下拨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157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对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情况,精准施策。目前,累计为6338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180万余元基本生活物资。为应对医学隔离村困难群众可能出现基本生活遭受影响的情况,向有关镇分别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5万元;为确保238户医学隔离村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及时拨发面条、鸡蛋、大米、食用油、面粉、牛奶等基本生活物资。
该局积极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审批发放工作,做到应补尽补。根据上级政策,滕州市实施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市民政局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与残联对接共享数据,及时调整补贴范围,实现退补进补动态管理。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和殡葬信息共享,强化残疾人信息与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数据库信息比对,将符合政策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将因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政策人员退出补贴范围,确保政策精准实施。简化工作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申请补贴的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申请。在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以及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做到应扶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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