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中院电子送达助力执法办案提质增效
5月 19上午,枣庄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孙微、蒋士锋、颜秉楠正在利用山东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短短几分钟,就成功送达多起案件的法律文书。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缩短案件法律文书送达时间,枣庄中院进一步强化统一送达平台的使用,在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采取电子邮件、短信链结、电话语音等多种方式,向案件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统一送达平台与法官网上办案系统、分调裁平台、电子签章系统、邮政 EMS 业务系统等无缝对接,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网上一点即发,实时送达,全程留痕。”蒋士锋说,“电子送达有效避免了人员接触和奔波往返,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能保障审判工作安全高效运行。”蒋士锋曹童
近日,滕州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向当事人开具并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通常经过法院离婚而没有离婚证的,只能使用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但这些材料中往往含有大量个人隐私。滕州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记载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以及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事实及过程等细节,其功能相当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在证明婚姻状况时等同于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据家事审判法官介绍,在滕州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办理离婚证明书的手续简单,只需凭生效裁判文书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即可领取。秦剑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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