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开展酒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3天重拳治理查出52名“酒司机”

滕州日报 2020-03-24 10:07 大字

本报讯(融媒体特约记者连英如)随着全面复工复产,市民日常出行恢复正常,酒驾等交通违法现象略有抬头。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3月20日晚至22日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酒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月20日晚,一辆鲁D牌照的黑色小型轿车沿北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留路东沙河加油站路口时,高铁新区中队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7mg/100ml。原来,驾驶人李某某中午在家中喝了一瓶啤酒,晚上驾车上路,侥幸地认为自己喝酒较少,且时间间隔长,没想到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最终,李某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

当晚20时21分,秦某驾驶鲁D78***号牌的小型轿车沿墨子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学院路与解放路交叉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测定秦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54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1时05分,宋某某驾驶鲁DF****号牌微型轿车经过卡口,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对其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宋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64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此次酒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462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计430起。其中,涉酒共52起(饮酒驾驶43起、再次饮酒驾驶3起、涉嫌醉驾6起),假套牌摩托车1起,货车超载30%以上22起,货车“百吨王”1起,农村面包车超员4起,农村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51起。

下一步,市交警大队将继续开展夜查行动,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同时,严查无证驾驶、超员驾驶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行为害人害己,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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