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政府收回殡仪馆经营管理权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李卉)12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本月1日起,滕州市将个体经营管理的殡仪馆收归市政府管理。
市殡仪馆始建于1970年9月,是市民政局下属三类事业单位。2001年因修建京福高速公路需要搬迁,市政府将殡仪馆迁建列入2002年招商引资项目,并于当年引进潍坊市宝灵工艺品有限公司进行建设经营,2003年1月投入使用。根据国务院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将个体经营管理的殡仪馆收归市政府管理。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力度,推进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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