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曝光“酒司机”299人 4人被终生禁驾

齐鲁晚报 2019-12-18 07:37 大字

本报枣庄12月17日讯(记者秦政)日前,记者获悉,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曝光“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299名,实名公布了4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2则;突出违法车辆20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10家、事故多发路段1处。

终生禁驾人员为:赵曰翔,驾照C1,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伊超,驾照C1,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程明阳,驾照C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三个月。董军,驾照C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为:滕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滕州市金道出租客运有限公司、枣庄金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滕州市伍伟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

交通违法多发运输企业为:枣庄薛焦物流有限公司、枣庄东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捷安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市锐通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市泰宇运输有限公司。

事故多发路段为:11月13日至12月12日,路号为10104的国道104(道路名称)685(公里/路段)100米—690(公里/路段)20米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5起、受伤2人。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299名酒驾驾驶人作出了驾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对这4名因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督促整治多次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大客车、营运车;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协同相关部门对事故多发路段加强整改和安全警示。

目前,枣庄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贯彻落实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年终重点工作视频推进会精神,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力度推进开展冬季道路交通整治行动,以集中开展源头隐患排查、路面秩序严管、农村安全防控、宣传警示曝光四场攻坚战为重点,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持续盯紧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控超速、逆行、违法变更车道、占道行驶、超载,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农村面包车超员,“黑校车”非法营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步推进枣庄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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