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激发农业新活力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情况 李健参加

滕州日报 2019-10-25 10: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婷婷)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视察滕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广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顺思参加视察。副市长康凤霞陪同视察。

李健一行实地察看了市鲜润果蔬专业合作社、市兴龙食品有限公司等现场,与有关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详细询问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情况。在随着召开的座谈会上,参加视察的常委、代表围绕视察主题畅所欲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健在听取发言后讲话。他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事关农业现代化建设,事关农民持续增收,是今后一个时期滕州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外部环境,制定出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体系,引导经营主体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开展技术服务、农资供应、市场营销、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拓展发展空间。要坚持一手抓数量、一手抓质量,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思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要严格技术标准,开展商标注册和名牌创建,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向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品牌化方向发展。

李健要求,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等领办或到新型经营主体工作,探索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力度,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人才支撑。要推进机制创新,实施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组建联合社或联合会,鼓励家庭农场等依法组建行业组织或联盟,提高市场竞争力。要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农业服务组织的模式,建立为农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要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恪守宗旨原则、严格依法设立,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滕州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增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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