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一团伙作案“栽了”

山东法制报 2019-06-19 14:48 大字

6月13 日,由滕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任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妨害公务罪一案在滕州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滕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广俊,检察官王利娟、刘博3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滕州市法院院长高键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5 年至 2018 年期间,被告人任某某等人,因琐事与对方发生纠纷,聚众打架斗殴;在结算运输费用问题调解不和的情况下,殴打对方致其受伤;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开采滕州某乡镇耕地内的建筑用砂石并进行出售;强行将执法民警查扣的半挂车截停后开走,干扰正常执法;在执法民警查扣车辆过程中,使用语言威胁、 推搡民警,致使民警无法执行公务。被告人任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 非法采矿、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及社会安定。

姜广俊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办理该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真审查案件、复核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形成几百余页的审查报告;主持召开案件研讨会,对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定性、涉及人员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与公安侦查人员及时交流意见,引导其固定关键证据,提出相关监督事项、公益诉讼线索移交民行部等意见。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出具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对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并针对各被告人的主观意识、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进行了

引人深思的法庭教育。 公诉人强调,各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秩序,同时也对自己及他人家庭带来了不良影响,终究害人又害己,希望各被告人吸取本次教训,深刻反思,告别昨日,重新做人。

该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在庭审前向各被告人告知了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各被告人均提交了认罪认罚申请书,经过公诉人与各被告人、辩护人的充分沟通交流,三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提交给法庭。

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根据被告人庭前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情况建议法院依法从宽处理,并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不仅给各被告人提供了一个从宽处理的机会,而且提高了庭审效率,保障了庭审效果,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

目前,该案庭审圆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姚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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