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电工 记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李明强

枣庄日报 2019-04-03 10:19 大字

本报记者

有这样一个人,他说:要用微弱的光去温暖周围的世界,用薄弱的力量给周围的人带去光明和希望。这个人叫李明强,一名普普通通的农电工,他不仅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而且还有一颗爱心。

自1995年起,李明强坚持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元钱资助贫困家庭。为了方便保存,他把20年来汇款收据粘贴在一起,形成了12米长的特殊“汇款单”。

1995年的一天,李明强在报上看到了一则新闻:滕州市界河镇中西曹村28岁的青年张广中,为救一名落水妇女牺牲,身后留下了90岁的奶奶、65岁的父亲、4岁的女儿小琳琳和一个18岁在部队服役的弟弟。

当时,李明强的内心无法平静,下班回到家,他对爱人说起,希望能帮帮这个家庭。李明强家也不富裕,但是爱人依然支持他的想法。从此,李明强每个月领到工资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英雄家属寄去100元钱,署名“莫言”,那时他每月工资只有260多元。这种匿名汇款一直坚持到2009年,小琳琳长大成人参加了工作。

紧接着,他又把临沂沂水的一对学习优异家境贫困的姐妹挂在心头,姐俩一个9岁一个7岁,母亲病逝,家中负债累累,跟着残疾的父亲度日。于是,他每月领到工资后第一件事仍是汇款,只是收款地址又转到了沂水县。

1997年,烈士张广中的弟弟张广桥从部队复员回家后,知道了有一个叫“莫言”的好心人一直在默默地资助他家,便开始寻找。几经周折,他带着侄女找到了李明强的家,并向他赠送了写着“浓浓爱心显风尚 深深感激永不忘”的锦旗。至此,李明强资助英雄遗孤的事才被人知晓。

李明强上有老下有小,妻子一个人种着2亩地,一年到头除了过节,平常连顿肉都舍不得吃,但妻子理解丈夫的善心。

作为一名平凡电工,无论是在单位还是邻里之间,李明强看到谁家需要帮助都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1998年,我国南方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李明强一次就捐出1000元。同年,他被评为“讲文明·树新风”先进个人,并用单位里发的600元奖金,给辖区敬老院的老人每人买了一个手电筒,以便老人们起夜使用。2003年,李明强从报纸上看到临沂革命老区一位公安民警的儿子身患白血病,他毫不犹豫地捐出500元。2012年,本单位一名职工的儿子身患重病,李明强又拿出500元相助。救助别人的故事在他的身上数不胜数,至今为止,他坚持捐助长达21年之久。

李明强的爱心善举影响了许多身边的人,他所在的市中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越来越多的职工主动加入到扶贫济困的队伍中。目前,该团队已资助贫困儿童42名。李明强的事迹传开以后,先后被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等多家国家级、省市级新闻媒体所载。2016年其事迹被市中区委宣传部推选在全区进行巡回宣讲,他的事迹极大震撼了人们的心灵。李明强荣获“德耀中华”先进人物、山东省电力集团先进农电工等荣誉称号。2017年,当选“助人为乐”中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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