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会签加强协作配合的相关文件强化监督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

滕州日报 2019-03-22 15: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卉)日前,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部立足实际,集思广益,深入调研,就执行阶段常见犯罪打击不力存在的问题,拟定了《关于在办理执行阶段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多次交流商定后达成共识,共同签署。《关于在办理执行阶段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后,将进一步强化执行监督,有效帮助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我们在对执行案件监督中,发现执行超期问题比较大,究其原因,是部分当事人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产、妨害执行等行为,直接造成了执行难、执行不通畅。上述行为有些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等。”提起与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会签《意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部的负责人如是介绍。

据了解,在具体实践中,因公、法两单位在案件移送、证据把握、思想认知等方面存在分歧和不足,导致该类案件线索移送不畅,对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导致此类执行案件长期积压、久拖不决。基于此,为加快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帮助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市检察院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牵头合签了《关于在办理执行阶段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关于在办理执行阶段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从进一步强化执行监督、刑事立案监督,以及公检法三机关在打击执行阶段犯罪中如何有效衔接加强配合等重点问题进行明确。《关于在办理执行阶段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出台实施后,对进一步完善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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