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智慧守护公共利益 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侧记
张洪伟 李晓波 李秀
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枣庄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市委领导先后批示肯定公益诉讼工作,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政协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受到委员赞赏。
做公益代言人,全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开展以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202件,民事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请省院批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省院批复准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6个基层院全部提起了公益诉讼。
市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确立“全院一盘棋”“全市一盘棋”,两级院全部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从全市检察系统抽调14名业务骨干,组建3个公益诉讼办案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市检察院还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文件,通过办案一体化机制,实现办案力量、线索管理等检察资源的有效整合。滕州市检察院与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细化了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庭前质证、开庭审理等具体内容,相关做法被省院转发。
市检察院立足“全院一盘棋”的监督格局,出台了内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办法》。民行、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畅通案件线索的发现渠道,提升监督合力。去年以来,各内设业务部门先后移送公益诉讼线索9件。
做人民利益维护人,积极提起公益诉讼
市检察院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真梳理案件线索,主动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沟通,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提起公益诉讼。枣庄市一重要水源地禁养区域先后出现四家养殖场,对水源造成污染,环保、畜牧、镇政府等部门均负有相应职责,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三机关存在工作推诿现象,遂依法向这三家单位同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正确履职。
全市检察机关还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深入实地,调查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市中区检察院通过开展“走基层送服务大走访”,发现孟庄镇冯庄村附近有一非法洗砂厂,严重污染环境。检察官到实地调查时发现,洗砂厂一直在进行非法生产,遂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很快将该洗砂厂依法关停,并进行了集中整治。“3·15”晚会对市食品生产企业相关问题曝光后,市中区检察院及时采取跟进措施,多次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其完善监管措施,严防类似问题发生。滕州市检察院推出微信小程序——“滕州检察公益诉讼掌上拍”,开通了实时、便捷的公益诉讼举报通道,并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公益诉讼举报中心”,出台奖励办法,向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人王某发放了3000元奖金。(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做依法行政护航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枣庄市检察机关先后向国土、林业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次,保护耕地面积200余亩。郭某某非法破坏耕地一案,共造成35亩基本农田被破坏,形成了近十米深的坑塘,先后造成1名儿童落水死亡、1名村民跌落死亡。国土部门虽对郭某某立案查处,但没有及时督促其修复被损害的土地,致使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检察机关在发出检察建议仍未整改后,依法提出行政公益诉讼。
针对环保、水务等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2件次。2016年以来,市某锁具加工企业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且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生产经营,生产过程中,将未经任何处理的11吨废盐酸溶液,直接偷排放到厂区外的基本农田里。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再到检察建议回复期限届满,前后近两年时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枣庄市检察机关还关注学校食堂、幼儿园“小餐桌”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先后向食药、教育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次,建议相关部门关停、整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小餐桌”20余家;针对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滕州、山亭等地发出10余份检察建议,建议食药部门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力度,有效维护了全市餐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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