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不可取 外地男一夜砸五车,贵重财物勿留车内

济宁晚报 2018-11-19 07:19 大字

本报记者李胜男通讯员赵彤

夜深人静,男子却在街上游荡,竟是为了砸车盗窃。近日,滕州一名男子来到济宁市,一夜连砸5辆车,盗窃车内财物,还没逍遥两日,便被任城区公安分局共青团路派出所民警抓获。

10月5日早晨,家住市区的王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新世纪广场对面的停车场,准备开车上班。当他走到自己车前时,发现车窗竟然碎了一地,车里也有被人翻动的痕迹,存放在车内的600元钱不见了。共青团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并调取了附近监控视频。民警李兵行说:“嫌疑人在现场并没有留下过多的痕迹,与以往砸车盗窃不同的是,这次车玻璃破损较大、碎片较多,看起来使用的是弹珠类的工具。”

之后他们对监控视频进行了仔细研判发现,10月5日凌晨4时40分左右,一名男子来到王先生的汽车附近,这名男子穿着灰色上衣,黑色裤子,面部戴了黑色口罩做遮挡。他先在周围观察了一圈,最终选中了这辆绿色的SUV。然而他并没有马上下手,而是在周边转了两分钟,观察四周无人后,这名男子走到车辆的左前方,掏出了一把弹弓,朝车玻璃砸去。玻璃破碎后,这位男子进入车内进行盗窃,之后离开了现场。

“我们发现该男子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于是对其来往路线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从万达附近一直流窜任兴路,之后又来到了新世纪广场。”李兵行说,该男子十分狡猾,一直在各处周旋。民警经过仔细研判后发现,这名男子驾驶了一辆白色面包车。经过深入调查,10月7日,民警一路追踪至滕州,将其在家中抓获。其所盗财物被一并追回,包括单反相机、移动硬盘等电子设备。

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在车中存放包袋、现金、电子设备等贵重物品,许多市民认为车窗贴了防隐私玻璃膜,别人看不到车内情况,于是放心地把各种财物留在车内。殊不知犯罪分子在进行作案前,会用手电等物进行探照,车内物品一览无余,看到有值钱的物品,他们就会选择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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