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服务效能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三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田璐)11月5日,记者获悉,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枣庄和滕州两级市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落实滕发〔2018〕5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庸懒散拖”问题整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群众身边“微腐败”惩治“三项行动”。
市纪委监委在“庸懒散拖”问题整治行动中,围绕治庸、治懒、治散、治拖,从群众信访举报中“起底一批”,从明察暗访中“发现一批”,从巡视巡察反馈中“筛查一批”,从典型案件中“深挖一批”,综合运用通报、诫勉、组织处理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以常态化问责倒逼责任真落实。
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行动中,市纪委监委继续巩固深化省委巡视期间开展的纠治“四风”突出问题边巡边改工作成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四风”新形式新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交叉式暗访,严肃查处潜入地下、改头换面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回潮复燃。
市纪委监委在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惩治行动中,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挤占挪用、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滕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把牵头开展的“三项行动”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真查真改真落实,严抓严管严防控,确保贯彻到位、不走过场。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出实招,努力求实效,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对因组织不到位、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等原因造成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收效甚微的,严肃问责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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