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调味品企业被罚

枣庄日报 2018-04-04 09:50 大字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12331”食品药品安全主题日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获悉,2017年,枣庄市共接收投诉举报3532件,其中,山东三十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的食品案最为显著。

2017年3月28日,滕州市食药局接到投诉举报,三十香公司涉嫌生产添加中药的食品,要求查处。滕州市食药局根据调查事实认定三十香公司生产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食品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共计25875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试行)》的裁量标准,滕州市食药局依法对三十香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811250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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